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資金成本計算原則
( 97 年 11 月 20 日)
第46條
經營者之資金成本率應反映其投入資金之機會成本。
經營多種電信業務者,應依個別業務財務風險及營運風險,分別計算各種 業務之資金成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