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資金成本計算原則 ( 97 年 11 月 20 日)
第45條
前條所稱電信業務或營運作業活動之使用資產,係指依第三十五條至第四 十三條規定分離至該種業務或營運作業活動之資產,包含直接使用之固定 資產、為維持正常營運所必須之資金及自各項功能分攤而來之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