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構)查詢電信使用者資料實施辦法  ( 106 年 06 月 15 日)
第8條
電信事業處理查詢使用者資料,應以不影響其營運作業,並依受理查詢日 期先後之順序為原則。但案情特殊、情況緊急之查詢,得優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