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申請與審查 ( 105 年 07 月 12 日)
第15條
申請經營本業務特許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事業計畫書。

三、財務能力證明書。

四、其他相關規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