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  ( 106 年 06 月 15 日)
第7條
查詢費用依下列方式計收:

一、單向發信通信紀錄:以每頁新臺幣十元計收。

二、雙向通信紀錄:以每號每日新臺幣一百元計收,查詢期間不滿一日以 一日計收。

前項查詢結果無資料者,仍需計費。

查詢費用,查詢機關應於帳單繳費期限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