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附則 ( 105 年 01 月 30 日)
第41-1條
本辦法所定查驗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等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訂 定並公告之。

第42條
系統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者,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罰。

第4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