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系統查驗及工程評鑑 ( 105 年 01 月 30 日)
第34條
系統經營者變更網路架構,應檢具下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營運計畫 變更之申請:

一、變更之網路架構及說明。

二、變更之分配線網路細部圖或電子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