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系統查驗及工程評鑑
( 105 年 01 月 30 日)
第33-1條
訂戶引進線載波入侵雜訊比之查驗:
一、經訂戶申訴訊號品質不良。
二、中央主管機關基於保障訂戶權益認定其必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