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工程技術標準主要設備及維護 ( 106 年 08 月 18 日)
第22條
電臺負責人,就其電臺設應經常維護並自行監視,使符合各項規定。違反 前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