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處理規則  郵件之特別處理 ( 104 年 11 月 11 日)
第33條
寄件人對其所發未貼郵票之回信信封、明信片、徵詢函回答表件或刊在報 章雜誌之空白回信卡片或貼紙,經回信人寄回時,代回信人交付郵資,並 按件計付手續費者,為廣告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