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 91 年 12 月 31 日)
第5條
中華郵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應涵蓋所有儲匯業務營運活動,並應訂定下列 政策及作業程序:

一、組織規程或管理章則,包括訂定明確之組織系統、部門職掌業務範圍 與明確之授權及分層負責辦法。

二、相關制度規範及業務處理手冊:包括儲金、匯兌、新種業務、郵政儲 金運用、出納、會計、總務、資訊、人事管理及其他業務之政策及作 業流程及規範,並應分別依其業務性質及規模有適切之內部控制。

中華郵政公司應配合法規、業務項目及作業流程等之變更,定期檢討修正 前項各種作業及管理規章,並指派內部稽核及資訊單位之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