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 91 年 12 月 31 日)
第12條
中華郵政公司應規劃內部稽核之組織、編制及職掌,編製內部稽核工作手 冊及工作底稿;其內容應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稽核單位之組織及人員配置。

二、對內部控制制度各項規定與作業流程及其執行效益之評估規定。

三、稽核之項目、時間、程序、法令依據、工作底稿及相關表單。

四、受檢單位對檢查意見之改進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