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未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案件獎勵辦法  ( 106 年 02 月 03 日)
第6條
聯名檢舉案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具領;同一案件由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者, 其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