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 96 年 06 月 06 日)
第9條
第三條第二項第四款停車場規劃與設計應說明停車場內部交通動線佈設、 停車場出入口佈設方式、出入停等空間長度及計算方式、停車空間計算與 佈設方式、臨時停車空間計算與佈設方式、人行道寬度計算與佈設方式等 ,並針對上述交通配置進行各項衝突點分析及停車需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