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營運與管理 ( 101 年 10 月 18 日)
第27條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辦理各項監理證照、車輛異動變更登記,應檢附合 作社出具該申辦業務之證明文件,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