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設立 ( 101 年 10 月 18 日)
第12條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章程,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名稱。

二、責任。

三、社址。

四、組織區域。

五、經營業務種類。

六、社股金額及其繳納或退還之規定。

七、社員之權利及義務。

八、職員名額、權限及任期。

九、營業年度起止日期。

十、盈餘處分及損失分擔之規定。

十一、公積金及公益金之規定。

十二、社員資格、入社、退社及除名之規定。

十三、社務執行及理事、監事任免之規定。

十四、定有存立期間或解散事由者,其期間或事由。

十五、其他處理社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