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 106 年 03 月 31 日)
第8條
小型車廠商於銷售汽車或安全椅製造商於銷售安全椅時,應於其產品使用 說明書中加註幼童安全椅之相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告知消費者。

機關應督導汽車租賃業者於出租小型車時,應將有關幼童乘坐之規定張貼 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告知顧客,並提供相關宣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