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 106 年 03 月 31 日)
第11條
本辦法有關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之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 、公私法人團體均應倡導所屬人員率先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