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  ( 96 年 11 月 26 日)
第6條
平面式臨時路外停車場停車位大小、車道寬度及曲線半徑規定如下:

一、大型車:車位寬度四公尺以上,長十二公尺以上;車道寬度十公尺以 上;內側曲線半徑不得小於十公尺。

二、小型車:車位寬度二.五公尺以上,長五.二五公尺以上;車道寬度 單車道三.五公尺以上,雙車道五.五公尺以上;內側曲線半徑不得 小於五公尺。

三、機器腳踏車:車位寬度一公尺以上,長二公尺以上;車道寬度一.五 公尺以上。

汽車運輸業者申請設置前項平面式臨時路外停車場,專供該業車輛停放者 ,其車輛通行車道之面積,不得少於停車場總面積百分之十;其停車位大 小規定如下:

一、小客車及小貨車:車位寬度二.五公尺以上,長五.二五公尺以上。

二、大客車:車位寬度三公尺以上,長十二公尺以上。

三、大貨車:車位寬度三公尺以上,長十一公尺以上。

四、曳引車:車位寬度四公尺以上,長五公尺以上。

五、拖車:車位寬度四公尺以上,長十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