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法  經營與管理 ( 105 年 11 月 09 日)
第31條
路邊停車場及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收費,應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 ,訂定差別費率。

前項費率標準,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計算公式定之,其計算公式應送請地方 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