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指示標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87-3條
自行車路線指示標誌,用以指示自行車編號路線之路線資訊、轉運站、補 給站、牽引道等方向及其距離。視需要設於編號路線明顯適當之處。

本標誌為棕底白字白色邊線,除於牌面上加註英文外,並得於牌面適當位 置設計特定圖案,圖案由觀光主管機關會商該管公路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 核定。

本標誌與第一百八十八條之二自行車路線指示線得同時或擇一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