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禁制標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75條
禁止迴車標誌「禁22」,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在前段道路行車,不准迴 車。設於禁止迴車之地點。已設有禁止左轉標誌或標劃分向限制線、禁止 超車線之路段,得免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