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指示標線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89-1條
穿越虛線,係供車輛匯入匯出時,做為劃分主線車道與其他車道之用,其 他車道車輛應讓主線車道車輛先行。
本標線為白虛線,線寬十五或三十公分,線段一公尺,間距二公尺。
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