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指示標線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83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 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 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圖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