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輔助標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44條
施工警告燈號,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道路施工,應減速慢行。設於夜 間施工路段附近。

本燈號分閃光燈號及定光燈號兩種,顏色為黃色或紅色。安裝於拒馬或獨 立活動支架上,高度以一二○公分為度。其鏡面閃爍頻率、光度及適用地 點,依左表規定:

┌───────┬─────────────┬────────┐ │種類 │閃光燈號 │定光燈號 │ ├───────┼─────────────┼────────┤ │鏡面數 │單面或雙面 ├── │ ├───────┼─────────────┼────────┤ │每分鐘閃爍次數│五五-七五 │定光 │ ├───────┼─────────────┼────────┤ │光度(燭光) │二0-四0 │五-一0 │ ├───────┼─────────────┼────────┤ │適用地點 │用於施工地段起迄點及特別危│用於導向車輛行駛│ │ │險處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