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輔助標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34條
安全方向導引標誌「輔2」,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並引導行駛 安全方向。視需要設於易肇事之彎道路段或丁字路口。

本標誌為黃底黑色圖案,箭頭圖案方向得隨實際路況而調整。

本標誌設於彎道路段時,不得少於三面。雙向設置時,路面應劃設分向限 制線或增設反光路面標記。其設置圖例如左:

設於彎道路段者 設於丁字路口者 設於直角彎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