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指示標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31條
繞道標誌「指67」,用於預告前方路口實施交通管制措施,並指示轉彎 車輛之正確行駛路線。

本標誌為綠底白色圖案及黑色箭頭,板面內視需要繪設管制標誌,其圖案 及顏色應與原規定之管制標誌一致。得視需要設於管制措施前一路口或適 當位置。指示依迴轉道左轉者,圖例如左:

有快慢分隔路型實施快車道禁止右轉者,圖例如左:

前二項圖例圖案內容為假定狀況,得隨實際路況而作調整,並視需要配合 迴轉道標誌設置。本標誌下緣得設「左 (右) 轉車繞道」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