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指示標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29條
此路不通標誌「指65」,用以指示前端道路無出口不能通行。設於不通 道路之入口處。

本標誌為藍底紅色橫條白色豎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