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指示標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26條
學校標誌「指62」,用以指示學校地區,車輛駕駛人應注意禁聲慢行。

設於學校附近之處。

本標誌為藍底白字,並得視需要以附牌標繪英文說明。附牌圖例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