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指示標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00條
爬坡道預告標誌「指26」,用以指示前方最右側車道為慢速車爬坡之專 用車道。設於距離爬坡道起點一五○公尺之處。

本標誌為白底黑字黑色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