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汽車裝載行駛 ( 106 年 12 月 29 日)
第95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 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 、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 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