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行李運輸 ( 106 年 11 月 07 日)
第74條
旅客交運行李時,應連同客票將行李逐件點交站員過磅,其免費重量規定 如左:

一、班車每人以十五公斤為限。

二、包車每輛按座位數目照前款規定重量計算,但免費及交運行李連同乘 客總重不得超過包用車輛之核定載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