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行李運輸 ( 106 年 11 月 07 日)
第69條
旅客搭乘可供託運行李之班車,託運行李時,概憑客票交運。

交運之行李不能一次隨車運送時,得交下一次班車運送,但交運之數量過 多無法運送時,公路汽車客運業得拒絕承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