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
( 106 年 04 月 20 日)
第6條
各類高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術科檢定考試官之資格如下:
一、高速鐵路電車駕駛檢定考試官:最近七年從事高速鐵路電車駕駛工作 ,經驗達三年以上且最後三年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發生重大行車事 故者。
二、高速鐵路電車調車駕駛檢定考試官:最近七年從事高速鐵路電車或高 速鐵路電車調車駕駛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且最後三年無因故意或重 大過失致發生重大行車事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