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  ( 106 年 04 月 20 日)
第5條
受委託機關、團體辦理術科檢定業務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置有符合第六條至第八條規定資格之術科檢定考試官。

二、具備術科檢定作業所需場所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