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規則
車輛檢查與維護
( 106 年 12 月 29 日)
第141條
鐵路機構對車輛之狀況,應依規定施行定期及臨時檢查與維護,以確保列 車或車輛能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
前項之檢查與維護,應由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供主管機關隨時 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