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規則
保安裝置檢查與維護
( 106 年 12 月 29 日)
第139條
鐵路機構對保安裝置之狀況,應經常巡視並施行定期及臨時檢查與維護, 以確保列車或車輛能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
前項之巡視、檢查與維護,應由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供主管機 關隨時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