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行車規則
行車事故之處理
( 106 年 12 月 29 日)
第122-1條
前條所稱重大行車事故,指下列情事:
一、正線衝撞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互相、車輛互相、或列車與車輛互 相間之衝撞或撞觸。
二、正線出軌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或車輛傾覆或脫離軌道。
三、正線火災事故:列車或車輛於正線發生火災。
前項第三款所稱火災,指因燃燒致生延燒而須即刻滅火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