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研發成果之歸屬 ( 106 年 08 月 08 日)
第5條
研發成果除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構)認定歸屬國家所有者外,歸屬執行單 位所有,並由執行單位負管理及運用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