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及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終止投資契約後之接管 ( 95 年 05 月 19 日)
第13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情形強制接管營運者,或依第二章辦理強制接管 營運後有終止投資契約者,依本章之規定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