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  ( 104 年 11 月 12 日)
第6條
評鑑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評鑑執行要點之審議。

二、評鑑作業辦理方式之研議。

三、評鑑指標及評鑑資料之審議。

四、評鑑成績之審定。

五、營運與服務評鑑爭議事項之審議。

六、營運與服務評鑑研究發展項目之擬訂。

七、其他有關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計畫之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