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 101 年 09 月 19 日)
第5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