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 101 年 09 月 19 日)
第5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