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4 年 10 月 27 日)
第7條
自償性交通建設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因配合政府政策需要、發生社會經 濟之重大事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基金執行之因素,致其財務計畫所載成 本及營運收入改變,有變動自償比例之虞時,本部得修正其財務計畫,並 報請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