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4 年 10 月 27 日)
第3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下設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 金及觀光發展基金四個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