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 91 年 12 月 27 日)
第6條
本條例第八條第四項之民營機構,其為外國公司者,應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認許並領有分公司執照或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並向經濟部申 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