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毗鄰地區禁限建辦法  公路 ( 105 年 01 月 11 日)
第14條
公路兩側土地禁建範圍依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第三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