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各工程處辦事細則
( 107 年 06 月 15 日)
第7條
機電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機電工程之設計、變更及預算編審。
二、機電工程替代工法之研擬及審查。
三、機電工程施工及監造之督導。
四、機電工程品質之查核及管考。
五、機電工程及土建、軌道工程界面之整合協調。
六、其他有關機電工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