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107 年 01 月 23 日)
第9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五、本處災害防救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六、不屬其他各科、室、段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