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107 年 01 月 23 日)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段:

一、設計科。

二、工程科。

三、用地科。

四、勞安科。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政風室。

八、主計室。

九、各工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