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107 年 01 月 23 日)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段:
一、設計科。
二、工程科。
三、用地科。
四、勞安科。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政風室。
八、主計室。
九、各工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