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107 年 01 月 23 日)
第3條
主任工程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